【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深圳菜刀”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安厅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公安厅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2〕3号)(以下简称“黔财绩〔2022〕3号文”)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除部分涉密项目外的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意识,落实了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保障
成立“贵州省公安厅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全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厅机关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相关工作。
2.制度措施
我厅制定并出台了《贵州省公安厅部门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和《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职责和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实施细则,为规范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3.工作组织
根据黔财绩〔2022〕3号文相关要求,我厅于2022年2月28日至3月8日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批复表》,整理出 ……此处隐藏526个字……“优”;2021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31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2021年度省对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0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64 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年度目标完成,各项经费使用合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2021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以及和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因我厅具体项目信息为敏感涉密信息,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不予公开。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将达不到设定的指标值,未及时调整绩效指标值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我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爬坡阶段”,基础相对薄弱,相关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本次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厅将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和学习。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认识,把握政策,抓好落实,让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能。
二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监控时若发现项目实施方案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对相应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调整,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贵州省公安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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