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承揽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承揽合同1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印刷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一书,经标价结果,交由乙方承印,双方订定条款如下:
一、数量:_________本,每本_________页。
二、价款:每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规格:二十四开本,用_________磅木造纸,面照原样本,冲皮封面烫金(颜色另选)。
四、印刷装订: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五、交货日期:限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原稿及锌一并交与甲方。
六、付款办法:立约后甲方赋予乙方总价百分之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余价款须待制成品交清,经验收无误,甲方一次付清余款百分之_________,即人 ……此处隐藏17339个字……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