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活动学生安全协议书
此次三下乡活动的支教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至8月1日,为确保学生于支教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限,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实际,本实践队与学生家长协议如下: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参与支教活动而转移给学校和三下乡队伍,学校及三下乡队伍对学生覆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资。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学校及支教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保护工作
(二)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赔偿责任:如能证明三下乡队伍有过错的,按三下乡队伍过错的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承担责任:
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三下乡队伍履行了应尽的教育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
3上课期间,学生私自离校,三下乡队伍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三下乡队伍不承担责任。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学生家长应监督学生按学校規定的时间(作息时间表)到学校,放学后我们队伍护送学生立即离校回家,非在校时间、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造成伤害的,学校和支教队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严禁三下乡队员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支教队员本人负责
七)三下乡队伍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支教队应承担贵任;因学生不听指挥造成意外伤害的,三下乡队伍不负责任。
〔八)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贵:三下乡队伍提倡步行上学,严禁支教期间学生骑自行车上学,违反规定出现享故,学校以及
三下乡队伍不负责任。
九)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喜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贵任
(十)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三下乡队伍不负责任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支
教活动结束为止。
甲方:
乙方:学生签名: 学生监护人签名
2021年 月日